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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管理辦法

<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學生校內使用行動載具管理辦法>

請家長有讓孩子攜帶行動載具的家長參考本校辦法辦理並感謝各位家長的配合:

1. 下載申請表件、詳閱辦法說明,填妥後繳交至學務處生教組。

2. 上課期間08:00至16:00,載具應關機,部分兒童通話手錶若無法自裝置端完全 關機者,應由導師集中保管。

3. 未提出申請者禁止攜帶,經發現一律由導師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4. 上課期間家長臨時有事需要聯絡學生時,請一律打電話到學務處(電話為 02-22819980轉9300~9304)或導師,當學務處接到家長來電時,學務處人員會知會導師或者通知學生。

5. 學生倘遇臨時、緊急狀況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向老師報告後,經同意方能開機使用。

6. 未按規定使用行動載具者,例如:偷拍、錄音、上網、打電動、聽音樂…等情形, 依違規情節輕重給予處置,可取消其一定時間之使用權力並禁止攜帶,載具由老師代為保管後通知家長領回。

※發布單位: 學務處
※聯絡分機: 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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