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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師或校長退休再任國內各級、各類私立學校專任教師或校長職務,得否自願調降每月支領薪酬疑義一案

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215819號
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12.21新北教人字第10724013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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