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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開學在即,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務必落實防疫整備工作,並請依說明段提醒事項配合辦理

一、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校園擴散,相關防疫措施請依教育部最新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另請配合本市校園加強防疫措施,其重點如下:
防疫物資部分:
為因應開學後防疫工作,請盤點校內各項防疫物資(如體溫計、酒精、口罩、消毒及洗手用品、午餐隔板、快篩試劑等)情形,並備妥至安全儲備量。
國小部分請於開學前完成採購小一新生午餐隔板。
本局將定期調查學校快篩試劑現有庫存量,請落實管控並將發放原因、數量、名冊等妥為記錄備查,倘低於校內總人數50%,請於TG「阿文仔和您一起做好校園防疫」群組或電洽局端窗口說明及提出撥補需求。
防疫措施部分:
請滾動式修正貴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啟動「防疫專責小組」,召開防疫專責小組會議,掌握疫情變化,以及進行校園防疫物資準備、衛教宣導及應變處理。
請教職員工生留意身體狀況,鼓勵學生開學返校前運用行政院所發放試劑進行檢測;教職員工如有COVID-19疑似症狀,亦請自行快篩陰性再到校上班,落實「生病不到校」。
學校工作人員入校應接種COVID-19疫苗3劑,或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每週1次進行快篩;倘為近3個月內曾為確診個案,得暫免檢具接種證明。因個人因素未接種者,快篩試劑費用以自行負擔為原則,倘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適合接種疫苗證明,由校內支應快篩試劑。
請持續落實3級防護(在家量、到校量、隨時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健康5原則(量體溫、勤洗手、正確佩戴口罩、保持教室通風、生病不到校)、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及全程佩戴口罩(飲水用餐、運動、吹奏樂器、唱歌及舞蹈時除外)。
用餐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時,請使用午餐隔板。
校園場地部分,請依本局111年8月8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1489799號函(諒達)辦理,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租借為辦理活動或比賽,請學校審慎檢核申請單位提報之防疫計畫。
請借用單位確實落實相關防疫規定,且租借室內場地者應完成2劑疫苗且滿14天,或提供3日內篩檢陰性證明,場地使用完畢後請落實環境清消。
請學校加強督導借用單位符合中央及本市防疫規定。
另請配合環保局於開學前完成校園內環境消毒工作,室內空間、手部經常性接觸面消毒及空調設備清潔消毒。
防疫應變部分:倘學校出現確診或居家隔離個案,請立即進行通報(校安通報、新北市疑似傳染病系統、中重症個案另通報駐區督學),並依「新北市校園COVID-19學生照護防疫應變計畫」辦理後續個案處理、衛教宣導及提供關懷輔導資源。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防疫業務分工表」、「新北校園防疫QA一覽表」及「新北市校園COVID-19學生照護防疫應變計畫」各1份。
※發布單位: 學務處
※聯絡分機: 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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