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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公開授課計畫

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國民中學與國民
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
二、請貴校依據前述原則及學校需求,聚焦於提升教師教學品
質與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擬定公開授課實施流程,選用
合宜之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具(含表件、規準及紀錄設
備等),據以制定學校公開授課辦法,並定期蒐集校內公
開授課及專業回饋相關資料,檢視教師專業成長之目標與
成效。
三、有關公開授課,請學校配合下述事項:
(一)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安排至少1次公開授課,並參考
「辦理公開授課參考流程」進行專業回饋,形塑同儕共
學的教學文化。
(二)請分別於110年9月30日(第1學期)及111年3月31日(第
2學期)前於學校網站公告學校110學年度公開授課行事
曆及公開授課實施計畫,並請於110年9月30日(星期
四)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復公開授課相關資料。
(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
活動,引導家長關心課程與教學之實踐,與家長正向溝
通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
四、學校得依需求辦理區級公開授課,本局同意核予參與教師
公假(課務自理)及研習時數,獲學校薦派擔任區級以上公
開授課研討會之公開授課人員,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
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項規定,核
予1次嘉獎,學校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4人為限,含主辦1人
嘉獎2次。
五、因應疫情影響,公開授課亦可結合線上教學方式辦理。
※發布單位: 教務處
※聯絡分機: 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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