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實施計畫及家長常見問題QA
※ 新增常見問題QA,請下載附件檔案閱讀。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請詳閱附件,內含申請表,務必仔細閱讀
三、申請時間:
<管道一、書面審查> 109.12.08-109.12.10
<管道二、國小資優生轉銜評估> 110.01.12-110.01.14
<管道三、不分資格的能力評量> 110.01.12-110.01.14
四、申請地點:
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處室,鷺江國小為輔導處特教組,電話22819980分機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