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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模範生榮譽卡

一、教育局為獎勵本市108學年度國小模範生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之卓越表現,製發每位模範生及優秀身心障礙學生榮耀卡1張,
        各項優惠措施為期1年(自109年3月29日至110年3月28日止)。
 
二、優惠內容請參照附件:
(一)新北市108學年度模範生代表暨優秀身心障礙學生榮耀卡優惠項目(附件1)。
(二)空中英語教室專案優惠(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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