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國外國民中小學學歷採認標準作業流程

一、考量新住民及跨國銜轉新住民子女常有國外學歷採認需求,為便利新住民瞭解學歷採認流程,本局將標準作業流程翻譯成越南語、泰國語、印尼語、緬甸語及菲律賓語等多語版本,請各校提供有需求之新住民及其子女參考使用。
二、旨揭資料已同步上傳至「新北市國際教育資訊網/新住民資訊/新住民專區/服務資訊/東南亞學歷採認」。
三、有關東南亞國家之學歷採認,本局僅採認國小及國中學歷,高中以上學歷請另依「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四、檢附旨揭標準作業流程中文版(附件1)及東南亞語版(附件2)各1份供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