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政府因公傷亡慰問金申請標準作業程序」名稱為「新北市政府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申請標準作業程序」,並修正相關表單及書表

一、查「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
行政院於107年6月27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
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復查銓敘部配合
上開規定之修正,以同年7月23日函檢送修正之「公務人
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執行職
務意外失能或死亡證明書」(按,原書(表)各分別為「
公務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死亡慰問金申請表」及「公務
人員因公失能、死亡證明書」)。
二、茲為應前開之修正,爰旨揭標準作業程序之相關流程圖(
說明)及表單附件配合修正,並置於本府公務雲/文件管
理/文件總覽/人事處/標準作業程序(網址http://www.clo
ud.ntpc.gov.tw/)項下,請自行下載使用。

(新北市政府107年10月4日新北府人給字第10719006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