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依銓敘部來函說明事項辦理

依據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法二字第1074634166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新北市政府107年8月23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716110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