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日放假疑義一案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2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479351號函
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爾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
民投票法舉辦之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如投票日非屬星
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應放假之日者,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
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
假處理;至選舉區外之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
員工,其戶籍設在選舉區內具投票權者,亦比照辦理。
三、至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其放假及工資給付等事項,仍
請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新北市政府107年8月7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714955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