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部公告中小學9月1日開學校園防疫措施:
入校條件
●學校工作人員完成疫苗第1期接種且滿14日,或提供PCR、快篩陰性證明。
●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園)。
●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或有新冠炎感染風險者,禁止入校(園),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
教學活動
●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落實點名:社團及課後照顧等跑班方式也應比照辦理。
●師生全程佩戴口罩。無法戴口罩如吹奏類樂器,或無法避免肢體碰觸體育課程,應暫緩執行或調整。
●設備器材避免共用,或輪替前消毒。
餐飲防疫措施
●飲水機定期清消,僅供裝水、禁止以口就飲。
●教室內用餐,使用隔板,不併桌、不交談。
大型集會活動
●開學典禮、周會或迎新等大型活動,原則線上辦理。
●室內逾50人、室外100人時,需提報防疫計畫。
二、本市9月1日開學後,校外人員入校原則:
(一)各校午餐工作人員(包含送餐、定期入校清洗等)入校服務:比照教育部防疫指引相關規定,請優先安排完成疫苗第1劑接種滿14日或能提出快篩陰性證明者為入校工作人員;若無則比照家長及訪客入校方式, 以不接觸到校內學生之時段及地點為原則,與學校協商送餐至指定地點。
(二)身障生家長入校:原則不入校;惟上下學時間,身障生確實有陪同到班之需求者,優先由學校安排人員協助,學校安排人員確有困難者,仍得由家長陪同,學校應妥善規劃家長入校動線。
(三)校園工程相關人員入校規範:
1.依據110年8月17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2.本市校園工程人員屬第3條第2項之條件,落實入校(園)時實聯制、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且應全程佩戴口罩。施工期間請設置安全圍籬,建議採分區施工方式,不與學生有近距離接觸。
3.有關分區施工請參本局8月3日新北教工環字第1101433735號函,請提供排定之課表予廠商,並應運用餘裕空間、圖書館等,彈性調挪教室空間或安置學生,以樓層或可完整隔離區間為單位,讓廠商可分區進場加速完工。
4.請各區中心學校轉知區內學校,務必遵守學校防疫相關規定。
(四)志工入校服務原則:
1.開學後志工入校服務排班人力應以最低限度運用為原則,疫情期間請各校評估是否有運用志工之必要性,請各校盤整志工接種情形,進行意願調查及排班,由專案行政人員進行管控。
2.排班前仍應尊重志工個人意願,倘有需求應於開學前先將訊息知會志工隊長或志工本人,以安排開學前已接種疫苗14天以上志工為優先。
3.志工應以從事必要性工作為主要安排原則並配合執勤時全程佩戴口罩、識別證、落實清毒、實聯制、量測體溫,執勤空間維持通風及社交距離。
(五) 交通導護志工協助部份,建議處理原則如下:
1.以不進入校園為原則,若需進入校內,以安排已接種疫苗14天以上的志工優先擔任。
2.導護執勤用具保管及維護方式:
(1)提供志工保管,固定使用。
(2)放置於警衛室。
(3)寄放於附近店家。
(4)每次使用完畢均須立即消毒。
(六) 幼生家長入園原則:
1.家長及外人不進入校(園)為原則。
2.考量幼生年紀尚小且有新生,經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園)必要者,幼生可由一位家長陪同從校(園)門口走入幼兒園。
3.送至幼兒園指定地點後,務必親自將孩子交給老師即立刻離開校(園),不得進入幼兒園教室 內,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
三、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家長日參考指引:
(一) 辦理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 辦理期程:學校應在每學期開學前1週至開學後3週內舉辦家長日為原則,為提升國中小學家長參與率,同一學區內之國民中小學及校內各年級宜相互協調錯開辦理時間,避免各校辦理時間過於重疊。
(三)辦理方式:各校(園)辦理方式以線上視訊、書面宣達、新媒體為原則,實體會面為例外,請各校與相關人員(含教師、家長等)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如以實體會面辦理,應落實防疫措施,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每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1.5公尺(2.25平方公尺/人);室外100人,每人保持社交安全距離1公尺(1平方米/人)。
(四)班親代表:選舉代表大會會員請各校依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110學年度家長會選舉參考指引辦理。
(五)請各校持續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發展及規定,以共同維護師生安全。
四、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校外教學參考指引: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學生及教職員工群聚感染之風險,請各校至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之校外教學等活動(包括畢業旅行、公民訓練活動、跨區活動或隔宿露營等)配合疫情一律停辦或延期。
(三)校外教學活動因應疫情請各校將採購契約納入機關及廠商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
(四)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布之疫情發展及規定持續滾動修正辦理。
五、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技能實作訓練活動指引,請技職科加註學生於活動期間有發燒現象,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處理,並納入家長同意書格式供學校參考。
六、請技職科於下次防疫會議提案宿舍相關防疫規範參考指引討論,確認後供各校遵循及準備。
七、開學後教資科將密切留意各校網路頻寬使用情形,倘學校頻寬使用達80%以上,將調整頻寬以應校園師生線上教學需求。另各校提供師生硬體設備倘有不足之現象,請個別與教資科聯繫。
八、本市110學年度語文競賽及藝文競賽將秉持5不原則「不練習、不觀賽、不攝影、不用餐、不頒獎」規劃辦理,並參考中央相關防疫規範滾動修正。
九、開學後依教育部防疫指引,各校教職員工接種疫苗未滿14日者,依規定需進行快篩或持核酸檢測(PCR)陰性證明,建議可利用本市免費快篩站及核酸檢測(PCR)站進行檢測。另電力監造及電力、冷氣及EMS等施工人員因不排除入班施工,亦請善用上述資源。
十、本局刻正採購COVID-19快篩試劑,可供各校作為開學後臨時快篩使用,使用時機、原則與注意事項將於配發時,另函告知各校,另各校亦可利用防疫經費自行採購。
十一、全國運將如期辦理,相關防疫計畫已報體育署核定。體育署已請各縣市代表隊提供隊職員疫苗接種情形或核酸檢測(PCR)陰性證明供查核,本次賽事將以高規格防疫規範辦理。
十二、請秘書室彙整9、10月全局的學校相關活動,確認停辦或緩辦的最新規劃情形。
十三、開學在即,請各校以防疫為優先、以校園安全為重,落實開學前萬全準備,開學後全面防疫備戰,持續關懷師生健康,提供適時協助與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