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新進教師職前講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新進教師職前講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一梯次(正式教師):107年8月13日(星期ㄧ)至8月14日(星期二),共計2天。
2、第二梯次(代理教師):107年8月23日(星期四)至8月24日(星期五),共計2天。
(二)參與對象:
1、第一梯次(正式教師):經由107學年度教師甄選管道進入第一次擔任本市正式教師者(494人)、公費合格教師(9人)及106學年度參加講習時數未達標準且未參與補訓之初任教師(2人),包含普通科、英語科、音樂科、美術科、自然科、體育科一般暨專長類(以上類科皆包含一般組及偏鄉組)、資訊科、專任輔導教師(專輔僅需參加8月14日之課程)。
2、第二梯次(代理教師):第一次擔任本市代理教師者,續聘或曾參訓者不列入,惟有意願再次參訓者亦可報名。
(三)研習地點:板橋區江翠國小(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413號)。
(四)報名時間:
1、第一梯次(正式教師):即日起至8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
2、第二梯次(代理教師):即日起至8月20日(星期ㄧ)中午12時前。
3、報名方式:請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專區(網址:https://esa.ntpc.edu.tw/)薦派參加人員,並請各校相關業務負責人員務必於新進教師報到後,協助登錄新進教師資訊於校務行政系統中並上網報名,俾利後續研習報名作業順利進行。三、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與人員核予公假登記,本研習依照教育局核備之文號核予研習時數16小時。
(二)依甄選簡章規定,本市107學年度新進教師均須完成職前講習課程,倘新進教師確實無法出席時,請依照各校請假手續提供佐證資料經校長核章後方可辦理請假事宜,並請各校將請假單及相關資料提供至江翠國小留存。
(三)請務必告知新進教師應全程參與該研習,倘未全程參與,日後除需視情況進行補訓外,各校得將新進教師參與研習情形列入教師成績考核之參考。
(四)因研習場地空間受限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五)研習相關資訊請洽江翠國小教務主任,電話:(02)22526880分機210。
四、本局同意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研習當天核予公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