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關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重新計算後,與本(107)年7月1日發放金額不一致之處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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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108760A號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7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713698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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