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計畫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5月13日師大社教字第1081013162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提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成效與教學品質,並致力於獎勵具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以增進北區樂齡學習中心各類(核心課程、自主課程、貢獻服務課程與綜合類)課程之教學質量,促進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教師之優質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爰辦理旨揭評選計畫。
三、旨揭計畫分為「樂齡中心組」及「非樂齡中心組」,分別有特優及優等獎項數名,評選獲獎者將由承辦單位頒發獎盃或獎狀。請文化局協助轉知博物館及圖書館,並請社會局協助轉知所屬長青學苑、老人大學、關懷據點等高齡學習相關機構,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四、108年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收件及徵選期程如下: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8年8月30日止。
第一階段評選:9月20日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第二階段評選:108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頒獎日期: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五、檢附評選計畫書1份,或逕上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最新消息」查詢。
六、活動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黃碧涵專任助理,電話:(02)77343807,E-mail:ntnu19@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