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請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 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

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2月26日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新北市政府108.3.5新北府人考字第108036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