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

108.03.08更新-修正國小美術班申請表件

一、依據108.02.21、新北教社字第1080246137號文辦理

二、旨揭108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舞蹈及音樂)招生鑑定簡章」,國中小各類附件共6項,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