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修正「新北市政府性別主流化暨CEDAW教育訓練計畫」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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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107年12月13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72358948號函
辦理。
二、檢附本府原函、「新北市政府性別主流化暨CEDAW教育訓
練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2月21日新北教人字第10723989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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