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童健康,自即日起,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落實執行本市政策,非校內相關人員應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方可入校

一、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竣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增加,本市規範非校內相關人員(如家長、來賓訪客及洽公民眾等)入校時應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出示方式如下:
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健保卡(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範本如附件1)。
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下載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查詢方式如附件2)。
二、倘渠等人士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校園開放時段民眾至戶外操場(戶外運動場地)運動得免出示,惟仍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發布單位: 學務處
※聯絡分機: 9303